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关于做好甘肃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5号)等要求,在确保复试工作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此方案。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1.复试方式
采用现场复试,按照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对复试场所进行换气和清洁消毒,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2.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11日(星期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安排等另行通知。
二、报名资格审查
考生于4月10日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考生在报到时向学院提交复试所需材料,包括:初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本科阶段成绩单(加盖公章),请将以上证件(除一寸照片外)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报到处。同时提交其他补充材料(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提供六级成绩单,拥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书的考生,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提交《兰州财经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学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2.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考核不合格或者无考核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学院(或二级单位)党委填写。
三、招生计划管理
1.我院按照学校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招生计划。
2.2023年我院专项计划指标由学校统筹下达。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含专项计划) |
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
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21 |
0 |
0 |
四、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单科成绩、总分均在国家二区分数线以上。
专业名称 |
总分 |
单科成绩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30 |
44 |
66 |
五、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四个部分内容。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成绩均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和笔试大纲详见官网公布的《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二)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包括以下考察部分: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
3.利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6.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志愿服务等)情况或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7.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
8.人文素养、表达能力、举止及仪态等。
(三)英语口语听力水平测试
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现场口语对答,重点测试考生是否基本掌握外语工具,是否具备基本听说能力。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贯穿整个面试环节,结合考生提交的《兰州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考核表》,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当场给出是否合格评价。
六、复试规则
(一)综合素质面试考前由工作人员进行抽签排序,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
(二)综合素质面试内容包括学生抽题和主考教师现场提问。每位考生综合素质面试分为陈述和问答两个环节,总用时不少于15分钟,其中专业综合面试10分钟,外语测试5分钟。专业面试成绩由面试教师当场打分,最终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
(三)具体评分标准:
1.综合素质面试评分内容:仪容仪表占5%、语言表达15%、准确性占35%、知识面占35%、应变能力占10%。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评分内容:评分为两位考官的平均分。
七、成绩计算
根据教育部录取数据库上报要求,我院考生录取成绩实行百分制。录取时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为: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工作。
(二)一旦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即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三)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