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采用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 2026 届本科毕业生实践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论文(设计)的通知》(兰财大教字〔2025〕53 号)要求,我院严格按照认定程序,组织专业负责人对学生提交的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专业性审核,并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认定,现将符合替代资格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附件形式)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自12月8日至12月10日。
公示期间,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办公室笃行楼404反映。反映情况需署真实姓名、学号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处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信息工程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