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就业工作考评机制

作者: 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6:47 点击数:

为加强对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就业指导服务体系,强化服务,指导功能,为广大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的指导,保障我院应届毕业生顺利就业,特制订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内容

(一)就业指导

1、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田济民担任组长,院长韩金仓、副院长李伯德、李强、蔡国锋担任副组长,统一领导领导组织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指导学生就业工作并做到及时、到位。

2、积极组织开展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服务等工作,帮助毕业生正确定位,针对毕业生的不同状况制定就业工作计划,增强就业信心,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

3、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就业工作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就业教育

1将就业指导与日常教育管理结合,内容与当时就业形势结合,从学生入学开始就进行有关就业指导方面的教育。

2、结合专业特点,配合学工科开展就业形势和政策报告,毕业班每学期两次,非毕业班每学年一次。

3、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每学年开展一次与就业相关的素质教育活动。

4制定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适时为院毕业生就业提供就业信息、组织毕业生参加就业洽谈会、用人单位招聘活动等服务。

5、严格管理就业协议书,学生人均一套,认真做好学校所持协议书的回收工作。

6、毕业生推荐材料内容实事求是,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要认真审查,推荐意见客观真实,然后由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审核并加盖公章。

()就业效果

1联系多家就业单位,为学生提供定点实习及工作单位。

2、制作毕业生情况统计表,掌握毕业生就业意向,切实做好推荐工作。

3、建立毕业生就业率反馈制度和公布制度,定期公布毕业生就业情况,努力提高一次性就业率。

4、建立毕业生信息库,切实做好毕业生的跟踪调查。

二、考评方案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组织领导

考评工作在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院将就业工作列入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并重的重点工作,并将就业工作纳入目标任务分解和目标任务考评,具体工作由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决定。为了更好的促进毕业生就业,根据"全员参与"的指导思想,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由就业领导小组成员和班主任来完成。

(二)方法步骤

学院每年进行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考评工作分班级自评和学院考评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带领下,各班(毕业生负责人)按照本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该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写出自查总结报告,由各毕业班辅导员、兼职辅导员、班主任签字后上交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由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考察评估,考评采取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逐项考评打分,考评结果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布。每学年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总结表彰大会。考评结果为优秀的辅导员、班主任可推荐参加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学院对授予“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同志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对于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参与就业工作的班主任和参与就业工作的辅导员给予通报批评。

三、教学改革

1、建设目标: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高素质、应用复合型人才培养,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使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满足学科发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和学生就业的具体需求。

2、主要内容:学院采取学术力量和行政力量相结合的办法,建立就业工作人员参与二级学院教学改革、学科专业设置的制度,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方式实行统一管理,在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对全院教师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教学计划、教学方式、学科专业设置、教育实习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评估和检查,全面提高我院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三、附则

1、本细则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信息工程学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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