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管理系统,加强对班级心理委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朋辈心理辅导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作用,调动班级心理委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管理系统班级层面的工作,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三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部)班级心理委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全面考核、注重实绩;客观、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培训学习情况、心理工作表现、心理健康素质和奖励加分四个方面。
1、培训学习情况
包括学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学习、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培训、学院(部)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
考核指标:考勤、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和学习能力。考核等级评优秀者须为全勤;考核等级评良好者缺勤次数不得高于一次;考核等级评合格者缺勤次数不得高于两次。
2、心理工作表现
包括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各学院(部)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的参与情况、组织情况;开展班级心理活动的频率和效果;心理委员工作手册填写质量;班级晴雨表填报情况;心理危机预警学生的转化率;重大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学生的发现与上报、监护工作;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等。
考核指标: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效果。
3、心理健康素质
包括心理知识与技能的掌握和应用;识别本班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自我觉察能力;沟通能力和亲和性等。
考核指标:心理知识素养、对本班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的掌握、个人心理健康状况、助人精神、同学评价。
4、奖励加分
包括个人、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受到表彰,所在班级心理活动在院级以上刊物或媒体报导,本班学生文章被《心苑》杂志录用等,分等次予以奖励加分。
四、考核方法
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考核每学年一次,考核按照《兰州财经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考核评议表》(附件1),由各学院(部)负责实施。考核等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优秀等级人数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数5%(含),良好等级人数的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班级数的10%(含);班级数量少于20的学院(部)优秀等级人数不多于1人。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本班学生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明显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症状因个人失察未及时报告学院(部)者;
2.经常不参加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学院(部)组织的有关活动,受到告诫仍不主动整改者;
3.参加培训学习无故缺勤次数累计高于三次者;
4.违反心理工作者职业道德要求,泄密本班学生隐私并造成一定后果者。
5.未组织班级同学参加5·25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重大活动者。
考核评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将《兰州财经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核登记表》(附件2)和《兰州财经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核汇总表》(附件3)报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考核评议表
2、兰州财经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核登记表
3、兰州财经大学班级心理委员考核汇总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1月8日